張貼日期: 2025-05-22 15:49:40 點閱:80
彰化縣萬合國民小學定期評量命題與審題機制實施計畫
112.8.30 校務會議修訂
(一)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6月2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
1080065377B號令「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」辦理。
(二)彰化縣政府108年8月16日府教學字第1080288044號函「彰化
縣國民小學學生成績評量要點」辦理。
二、目的:
(一)落實教學評量結合,提升學生學習成效。
(二)提升命題客觀性並建立命題管控機制,提升教師評量之專業。
(三) 確實執行審題機制及迴避與保密原則,提升定期評量試題品質、
維護評量之公平性。
三、實施要項:
(一)實施科目:教務處公告定期評量科目
(二)定期評量次數:
每學期二次,日期統一(依行事曆辦理)。
(三)命題原則:
1.注意配合教學目標、學生能力。
2.注意題目之廣博性、題項之多元性。
3.勿抄襲坊間參考書、題目勿外洩、勿直接採用題庫題目,確實遵守
保密原則。
(四)命題範圍:
由該科該年級任教老師依教學進度協調決定。
(五)命題內容:
命題內容宜兼顧知識、理解、應用、分析、綜合和評鑑等層面題
數分配或認知、技能、情意之學習目標要項,以培養學生主動學習、
創造思考及解決問題能力。
(六)命題、審題教師:
1.命題教師:由任課教師進行命題。
2.審題方式:國語、數學、社會科依低中高年段老師互審,自然、英語科由任教老師互審。
四、本辦法送校務會議通過,經校長核定公佈後開始實施。
教導主任: 校 長: